
个人档案是对学生在求学过程中的各项情况进行记录的书面资料. 它主要包括学籍档案和个人信息档案两部分. 学籍档案包括高中和大学的学籍资料,而个人信息档案则记录着个人的成绩、奖惩、个人鉴定和团党组织关系等内容。毕业后,学生的学籍档案会转入就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成为人事档案的一部分. 因此,个人档案的记录、保存、传递等工作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且要遵循档案的保密性、安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
个人档案的内容丰富多样. 学籍资料方面,高中阶段包括高中及以前的学籍材料;本科生阶段包括报道登记表、体检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奖惩材料和就业通知书等;研究生阶段则包括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硕士研究生政审意见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位人事简表、成绩单和奖惩材料等. 此外,档案管理系统个人档案还包括党团资料,如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和政审材料等,以及其他材料,如士兵档案、教师资格证和工作材料等.
个人档案在各方面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工作方面,个人档案可以用于工作调动、职称评审、工龄认定、转正定级和办理退休等。在考公方面,个人档案可以用于公务员录用审查,以确认录用资格。在升学方面,个人档案可以用于申请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在出国方面,个人档案可以用于申请出国,需要由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此外,个人档案还可以用于入党、社保、住房、落户、公证、婚育、考资格证和亲属关系证明等各种情况.
毕业后,个人档案的去向成为一个关注的焦点. 根据人社部和教育部的通知,《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规范档案转出手续。因此,档案管理系统毕业生的档案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去向,将档案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如果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化,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的转递.
个人档案在存放和保管方面也有一定的规定. 个人档案严格意义上不允许自行保管,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自行保管,绝不能私自拆封,而应及时送往相关部门进行保管。个人档案不允许私自拆封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首先,个人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只有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拆封、查验和审核档案. 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个人不允许拆封档案,否则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其次,拆封的档案如果被相关单位拒收,那么档案的去向和保存将面临问题. 最后,个人档案的拆封和查验应该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个人档案是学生求学过程中的重要记录,对个人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毕业后,档案管理系统个人档案的去向和保管需要遵循规定,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只有这样,个人档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其他方面的需求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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