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很多准备出国留学的高中或大学毕业生收到了学校提供的个人档案. 家长们对于如何处理这些档案感到困惑,于是干脆将孩子的档案放在家里自行保管.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提醒,档案管理应交由专业的人才服务机构,并整理了一份档案保管要点.
档案管理系统根据人社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2014﹞90号),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留学人员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体制,具体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及授权单位管理. 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是严禁的. 如果孩子的档案还放在家里,不仅违法,而且不安全. 因此,家长应尽快将孩子的档案送到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记录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它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依据. 档案对于流动人员参加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政审考察、职称评审以及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没有档案,将会对上述事项产生很大影响。
根据孩子的留学背景不同,档案的存放地点也有所不同.
高中毕业出国留学的学生,应将档案存放到户籍对应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对于南京市的高中毕业留学人员,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合下发了一份通知(宁人才服﹝2018﹞17号). 该通知明确表示,为满足这部分留学人员将来回国就业并使用个人档案的需求,档案管理系统将这部分留学人员作为储备人才,并由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各区(园区)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保管服务。原则上,档案应就近办理. 家长或孩子本人需要携带未拆封的就读高中学校档案、孩子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留学签证复印件或国外院校录取通知书打印件. 已在国(境)外就读的人员还需要提交国(境)外院校有效期内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以办理档案存放手续. 涉及外文材料需要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翻译件.
高校毕业出国留学的学生,档案一般会由学校发回生源地或由学校暂时保管,个人不会接触到。家长可以放心,孩子的留学档案会得到妥善管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计划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录用,除了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