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就业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更加便利高校毕业生的就业. 本文将重点介绍其中的几项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从2023年起,就业报到证将不再作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必需材料。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这一举措将大大简化求职流程,减轻了毕业生的负担。
为了更好地了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教育部门将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并将其作为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高校将指导毕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并核实信息后报备市教委。对于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市教委和高校将指导其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这一举措将帮助高校更好地指导毕业生就业,提供更精准的就业服务.
通知还明确规定,就业报到证将不再作为必需存档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将不再要求就业报到证的存档. 高校应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并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对于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将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而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将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这一举措将简化档案管理流程,减少了毕业生的繁琐手续.
综上所述,档案管理系统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知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高校毕业生将不再需要就业报到证作为求职必需材料,用人单位可凭其他证明材料办理入职手续. 同时,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和简化档案管理流程,将帮助高校更好地指导毕业生就业,提供更精准的服务。相信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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